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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策划书,人身意外险营销策划书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策划书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策划书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中华全国总工会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是什么?需要职工个人缴纳会费吗?

大额互助资金:看病总费用中的医保范围内的金额超过医保统筹支付限额后,从大额互助资金里按比例(目前85%)报销超过限额部分的费用。北京门诊统筹支付限额2万元,住院统筹支付限额10万元。大额互助资金限额20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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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你说的应该是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的《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》 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成立于1993年,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创办,经原国家劳动部同意,民政部批准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团互助合作制保障机构,是国家财政和税务部门认定的具有免税资格的非盈利组织。该组织以为职工群众服务为社会目标,以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基本经济利益为宗旨,以在职职工自筹资金、自愿参加的基础上,解决职工自身实际困难为主要任务,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与职工生、老、病、死、伤残或发生意外灾害、伤害等有关的互助保障业务,与社会保险、商业保险共同构成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。 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《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》(2011年版)的详细内容是:  为缓解职工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,根据《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职工互助保障办法》,制定《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》(以下简称“本计划”)。  第一条 本计划的基本内容  参加本计划的会员,在互助保障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会员身体永久伤残时,会员按照本办法规定享有领取一定金额的互助金,用于缓解身体伤残以及由此造成职工收入降低,治疗费用支出增加导致的经济困难。  第二条 参加本计划的条件和办法 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,身体7康,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,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,都可以通过会员所在单位的工会统一组织集体申请参加本计划。并且在同一单位参加本计划的职工不得少于其全部职工(含正式职工、合同制职工、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)的50%,参保职工少于30人的单位必须100%参加(参保单位须提供104表)。  第三条 参加本计划的规定  1、参加本计划的保障期为一年。

买意外保险,自杀会有赔偿吗?

短期型意外险,自杀是无法赔付的。

大部分时候,意外险自杀是不赔,但是也有特殊情况:一个是长期型意外险;一个是自杀时候的精神状态。

一、意外险

意外险根据保障时间,有短期和长期之分。

一般来说保险期限在一年甚至更短的,就是短期保险。

而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障20年、30年,或者保到60岁,70岁,这种叫做长期保险。

意外险有长期和短期之分。

最常见的就是买一年管一年的短期意外险。长期意外险较少,且对职业限制比较高,因此很少公司开发长期意外险。

但是不少公司根据市场需求,开发了长期型的返还意外险,这种意外险一般就是交10年,管20年或者30年,属于长期型意外险。不过,这种意外险看起来美好,实际上就那样。

我国保险法规定,投保长期型保险2年内自杀的,保险不予以赔付。所以,长期型意外险,只要保障满了2年(至少连续缴费3次),自杀后是可以赔付的。

短期型意外,有种比较特殊的情况,各位投保人需要注意,有的公司短期意外险是可以开通连续续保。这种意外险本质来说还是买一年管一年,和真正的长期型意外险没有任何关系,所以这种可以续保的一年期意外险,自杀不会赔付!

二、自杀

自杀是一种很无奈的了结人生。

但是就保险来说,长期型保险2年内自杀是无法赔钱的。

说下那些情况下,自杀保险可以赔。

1、购买了长期意外险、长期寿险的,投保生效时间过了2年,自杀可以赔。

2、无论长期意外险,长期寿险;还是短期意外险、短期寿险,投保后自杀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,则保险公司要赔钱。

3、理赔时,保险公司无法举证被保人是自杀的,则应该赔付,这种很容易打官司。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。

最后

①特别说一下“猝死”意外险不能赔,因为“猝死”是疾病死亡。除非意外险附加了“猝死”赔偿责任。

②返还型意外险,一般不能赔付普通伤残情况,也无法报销意外医疗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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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策划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策划书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